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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拟向实控人定增募不超3.6亿 2022年定增募2.6亿

北京5月8日讯 艾比森(300389.SZ)昨晚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在扣除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六个月公司新投入及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丁彦辉,丁彦辉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2025年4月2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369,100,3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0.15元(含税),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65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46,153,846股股票(含本数),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则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7,058,823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丁彦辉全额认购。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预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丁彦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671,549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3.78%。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46,153,846股股票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15,254,163股,丁彦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0,825,395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41.14%。若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按调整后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丁彦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1,730,372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41.27%。丁彦辉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艾比森昨晚披露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显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丁彦辉发行41,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9,53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235,636.58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294,363.42元。以上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对此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242号)。

艾比森2022年年报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22年5月20日变更为丁彦辉。丁彦辉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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