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人社厅发布《关于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就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进行了详细解读。
1.缓缴适用于哪些企业?
答: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2.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缓缴吗?
答: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中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辽沈晚报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