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泉港法院破产审判团队主持召开某网络科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在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为企业按下“重启键”,取得了双赢的良好效果。据悉,该案从受理到达成和解协议终止破产程序仅用时60天,跑出了破产挽救企业的“新速度”。
久执未果 启动破产
债务人泉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主要经营网络信息化工程研发、施工,系统集成等业务,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加上其经营管理不善,该公司于2022年底开始停业,拖欠员工经济补偿款。
2023年初,作为债权人的员工小红(化名)向泉州市泉港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年3月,泉港劳动仲裁委裁决泉港某网络公司应向小红支付经济补偿款。后该案经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小红遂向泉港法院提交执行转破产的申请。
因案施策 纾困挽救
在破产审理程序中,泉港法院破产审判团队了解到该案债权类型简单、债权人单一,结合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情况、经营状况、恢复经营可能性及债权债务人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仍有和解的可能。遂与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沟通,其表示股东愿意出资促成和解。
为主动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避免案件“一破了之”,泉港法院破产审判团队结合执行财产、债务等进一步调查情况,发现债务人实际控制人没有解散公司的意愿,并愿意出资促成和解,该案具备和解的可能性。
在组织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案件承办法官耐心向债权人、债务人释明破产程序中和解较之清算,具有灵活性高、自主性强、权益兑现率高等特点。同时,积极引导债权人、债务人进行谈判磋商,促成双方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达成和解 重获新生
在破产审判团队的细心指导下,管理人积极协助债务人与债权人沟通,一方面,引导债务人从法律、信誉等角度分析破产后果风险,并努力筹措资金通过和解自救;另一方面,组织债权人、债务人进行协商,经协商债权人表示愿意作出让步。一再沟通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最终成功达成和解协议,并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2024年3月,泉港法院依法裁定某网络公司破产和解。至此,一家濒临破产的小微企业获得了“重生”。
本案债务人虽陷入经营困境,但由于其债务数额不大,项目还有较好前景,可予以纾困挽救。和解做法既保障作为弱势一方劳动者的债权利益最大化,又让作为债务人的企业获得“造血再生”的机会,让市场经营主体重振信心。
下一步,泉港法院将始终秉持能动司法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以“破”促“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实现多方共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助力中小微企业走出属于自己一条发展路,为泉港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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